根据《群交 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》(温医大〔2021〕13号)文件要求,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评审,将复审合格者材料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月26日~5月28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群交 学位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
联系电话:0577-86699725;
联系邮箱:jianyanshengmingjy@163.com;
联系地址:温州茶山高教园区群交 同仁楼A316办公室。
群交
学位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
2026年5月26日